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40.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表示对那些被称为“该隐”的人来说,信作为独自存在的某种事物被认识和承认,这从本章开头部分(337节)清楚可知。以前,可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信,因为他们对信的一切事物有一种感知。但当他们开始将信之教义挑明并分离出来时,就拿出他们早已感知到的东西,把它们降为教义,并称该教义为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,仿佛发现了新大陆。就这样,以前刻在心上的东西变成了纯粹的事实知识。古时,人们给每个新事物取名,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名字所包含的事物。例如,为了解释以实玛利之名的含义,经上说“耶和华听见了她的苦情”(创世记16:11);解释流便之名,便说“耶和华看见我的苦情”(创世记29:32);解释西缅之名,便说“耶和华听见我失宠”(创世记29:33);解释犹大之名,便说“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”(创世记29:35);摩西所筑的坛被称为“耶和华尼西”(就是耶和华是我旌旗的意思,出埃及记17:15)。同样,信之教义在此被称为“我得了一个人,耶和华”或“该隐”。
1887.启发或灵感意味着圣言的每一个细节(包括历史和其它部分)都含有爱或良善的属天事物和信或真理的属灵事物在里面,因而含有神性事物在里面。因为被主启发的东西是从祂那里降下来的,事实上是通过天使天堂降下来的,然后又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灵人界降至人类。在人类当中,它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;但在其最初起源上,它是截然不同的。天堂从来没有任何世俗的历史,一切都是神性事物的代表; 并且天堂没有对其它任何事物的感知,这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,即:那里的事物是人不可说的(哥林多后书12:4)。因此,除非这些历史是神性事物的代表,并以这种方式成为属天堂的,否则它们不可能是神启的。在天堂,圣言的性质只有从内义才能得知,因为内义是主在天堂的圣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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